关于报送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初评作品的公示

文章正文
2021-04-22 10:15

内容提要: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要求,现将向中国记协推荐的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参评作品名单进行网络公示,欢迎公众监督。

天津北方网讯: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要求,现将向中国记协推荐的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参评作品名单进行网络公示,欢迎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至4月23日(星期五),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天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市记协)反映。

联系电话:022-83605580,传真:022-23307316,邮寄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电子邮箱:shijixie2012@163.com。通过信件反映问题,其邮寄日期应在公示期以内。

天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1年4月19日  

附:推荐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初评目录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