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天津实际认真研究举措,经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于2021年02月10日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于2021年2月18日起施行。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天津实际认真研究举措,经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于2021年02月10日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于2021年2月18日起施行。启用了新版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并实现在线下载打印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自2021年2月18日系统上线,截至3月10日下午6点,已生成 9566 本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也是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部署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的具体举措。二级建造师注册实现电子化审批,不仅大幅提高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效率,更为市民办理各项业务提供了高效便利的方式。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进一步完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扎实做好电子证照数据归集、互通共享和同步更新工作,在多方面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让电子证照在我市“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便民、利民作用。同时,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计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