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为民务实“阳光拆迁” 三年棚改任务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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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12:57

内容提要:记者从河东区住建委了解到,截至到2019年11月30日,河东区三年棚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主要涉及12个大片及36处(涉及50个零散点位),建筑面积约27.73万?、约1.2万户,占全市棚户区改造总量的19%,在全市位居第二。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河东区住建委了解到,截至到2019年11月30日,河东区三年棚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主要涉及12个大片及36处(涉及50个零散点位),建筑面积约27.73万?、约1.2万户,占全市棚户区改造总量的19%,在全市位居第二。

河东区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挂帅的河东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任务内设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和9个服务工作组,指导全区土地整理及棚户区改造实施,从司法保障、政策指导、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地块招商、强制执行、前期计划、土地出让、规划策划及安置房源方面全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

在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河东区始终坚持关注百姓需求,提供便利服务,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棚改实践中提升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务实,让问题解决在棚改现场。在办理签约手续中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让帮扶救助在棚改现场。加大对特殊人员和特殊家庭实施困难救助的力度,使被征收居民充分感受到政府的温暖,探索司法服务与保障工作站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保证快审快结,助力房屋征收工作。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民心工程”,更是“阳光工程”。河东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的原则,依法保障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缓解拆迁安置中的各种矛盾。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人性化操作,实行“阳光拆迁”。

河东区加强安置房源购置、管理和使用的统筹把控,根据棚改项目的实际房需求情况,对安置房进行动态调控,合理配置资源。一方面加快河东区在建安置房的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加大安置房购置力度,积极协调建设安置房的地块。

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中,河东区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保证每户征拆居民,按政策均有适合的房源给予安置,同时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社会帮扶救助。(津云新闻记者赵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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