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市财政局加大失业保险预算统筹力度,充分发挥基金保障基本生活的积极作用,实行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每月400元、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此项政策实行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天津北方网讯: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市财政局加大失业保险预算统筹力度,充分发挥基金保障基本生活的积极作用,实行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每月400元、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此项政策实行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哪些人符合领取条件呢?市财政局方面解释,主要是针对现行失业保险金政策没有覆盖的相关失业人员,包括缴费不足1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因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经测算,预计失业保险基金增加支出11亿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